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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租屋免驚! 重點筆記都在這...

2019-01-26     591編輯部報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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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惡房東與房客租屋糾紛占盡新聞版面,讓租屋族無不心生畏懼,尤其「第一次租屋」無知的小白房客,深怕自己會是下一個倒楣鬼。然而,想防範”機車”房東,最重要的是要確認房東的身分,辨別真假房東,還有在簽立租賃契約之前,必須知道租客應有的權利,進而確保租賃契約的合理性,千萬不可以貿然簽字!

│真偽房東一招現形

首先,如何判斷房東真假?想確認房東身份,最快的方式就是請房東出示身分證與房屋產權證明(如:所有權狀、登記簿謄本等)上的內容是否一致;假如房東今天是委託他人代為簽約,則可要求對方提供委託證明及身份證明,確認對方是不是真的有權利將房屋出租。

│拒絕.刪除不合理條約

接下來,第一次租屋,還是一張白紙的你,必須了解租客有哪些權利,什麼都不懂,小白會變成”小白ㄔ”,被房東耍的團團轉!第一,你在選屋的時候,房東招租物件與條件,須與現況相同,不能標註僅供參考;第二,在契約中房東不能拒絕你遷入戶籍,也不能拒絕你申報租金以扣繳綜所稅,因為以往房東會在契約加註「若須租金報稅得由房客自行承擔稅金」的轉嫁條款,現在來看,都是不合法的。

然而,有鑑於過去太多關於修繕責任的租屋糾紛,現行的契約中是必須明確標示房屋修繕責任,原則上,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,東西壞損會是由房東修理,但如果是你自己弄壞的,就沒得含扣,房東是可以不修理的。

│違約金不超過1個月

再來,有關押金、違約金、水電費等相關金錢問題,目前法律規定房東押金最高不能收超過2個月租金的總額,違約金部分也一樣有限制,不能超過1個月的租金額,所以如果遇到超收押金或違約金的房東,很可能是心懷不軌,想要故意敲詐的房東。另外,避免臨時調漲水電費,房東也必須在契約載明租賃期間的水電計算方式與費用,尤其是租分租套房或頂樓加蓋的房客,都要特別注意。

│明訂租約終止事宜

最後,通常住過才知道好壞,好的話繼續住,不好的話就可能會與房東”分手”,所以在合約中明訂租約終止的處理方式很重要,包括是否可提前解約、提前通知的時間、預收租金返還等事宜。591房屋交易網提醒,房客是可要求房東修改或拒絕簽約,不合理或不合乎邏輯的條約都要刪除,千萬不能因為”拍謝”而貿然簽約,畢竟簽名後契約在法律上就具絕對效力。

│自己的契約要帶走

簽完約後,別忘了契約一式兩份,自己的合約要記得帶走。有些房東想一撇出租事實,會把合約收走,讓租客不知道自己簽了什麼合約,之後隨意增加條款房客也都被蒙在鼓裡,後果將難以預料。因此,無論如何雙方手上都要各留一份合約,若有修改,也必須兩份都在修改處蓋小章,自己權益由自己保障。

TIPS:把握3天審閱期

小白租屋避免被房東耍得”玲瓏轉”,最好租約形式是來自內政部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」或是591房屋交易網提供下載的租屋契約。簽約前也務必逐條審查租約內容,若擔心漏掉重要事項或覺得契約有問題,不妨帶回家與家人討論,或上內政部版本逐條對照,沒問題再簽,定型化契約是賦予租客至少3天的契約審閱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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